加強網絡游戲前置審批和進口網絡游
2012-11-08

  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三定”規則》和中心編辦相關注釋,進一步增強網絡游戲前置審批和入口網絡游戲審批治理的告訴

  發文單位:舊事出版總署國度版權局 全國“掃黃打非”任務小組辦公室

  文號:新出聯[2009]13號

  公布日期:2009-9-28

  施行日期:2009-9-28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舊事出版局(版權局)及“掃黃打非”任務指導小組辦公室,新疆消費建立兵團舊事出版局(版權局)及“掃黃打非”任務指導小組辦公室,束縛軍總政治部宣揚部舊事出版局(版權局):

  2008年7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收回《關于引發國度舊事出版總署(國度版權局)次要職責內設機構和職員編制規則的告訴》(國辦發[2008]90號,以下簡稱《“三定”規則》),2009年9月7日,中心編辦收回《關于印發<中心編辦對文明部、廣電總局、舊事出版總署《“三定”規則》中相關動漫、網絡游戲和文明市場分析執法的局部條文的注釋>的告訴》(中心編辦發[2009]35號)(以下簡稱《“三定”注釋》),關于處理臨時以來在網絡游戲治理中具有的自設審批、反復檢查的題目,關于舊事出版總署依法實行對網絡游戲的審批治理職責,關于嚴把網絡有游戲形式關、指導網絡游戲開拓、標準網絡游戲治理具有主要意義。

  為仔細貫徹落實中心和國務院的決議,根據國務院《互聯網消-息效勞治理方法》和《出版治理條例》,中-宣-部等六部委《關于增強文明產品入口治理的方法》(中宣發[2005]15號),文明部、國度廣電總局、舊事出版總署、國度開展和變革委員會、商務部《關于文明范疇引進外資的若干看法》(文辦發[2005]19號),以及國務院《“三定”規則》和中心編辦《“三定”注釋》,現就進一步增強網絡游戲前置審批和入口網絡游戲審批治理告訴如下:

  一、本《告訴》所稱網絡游戲是指一切經過互聯網(包括有線互聯網和挪動通訊網絡等)供大眾在線交互運用或提供下載的互聯網游戲作品。次要包括但不限于:大型角色扮演類網絡游戲(MMORPG)、網頁游戲(WebGame)、休閑游戲、單機游戲的網高低載、具有聯網功用的游戲、聯網的對戰游戲平臺、手機網絡游戲。

  入口網絡游戲是指經境外著作權人受權的互聯網游戲作品。

  二、將網絡游戲形式經過互聯網向大眾提供在線交互運用或下載等運營效勞是網絡游戲出版行為,必需嚴厲依照國度法規實行前置審批。舊事出版總署是中心和國務院受權的獨一擔任網絡游戲前置審批的政府局部。

  未經舊事出版總署前置審批并取得具有網絡游戲運營范疇的互聯網出版答應證,任何機構和團體不得處置網絡游戲運營效勞。否則舊事出版治理局部將依法予以取消,同時告訴電信治理局部撤消其相應增值電信業務運營答應證,告訴工商行政治理局部依法變卦登記或登記登記。

  未經舊事出版總署前置審批的網絡游戲,一概不得上網,電信運營企業也不得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效勞。對經舊事出版總署前置審批過的網絡游戲,能夠上網運用,任何局部不再反復檢查,文明、電信等治理局部應嚴厲按舊事出版總署前置審批的形式治理。

  未經舊事出版總署前置審批上網運營或審批后私自改動形式的網絡游戲,舊事出版總署將告訴相關中央舊事出版治理局部責令其中止運營效勞,并依法予以查處。

  三、舊事出版總署擔任入口網絡游戲審批。一切在中國境內運營的入口網絡游戲必需事前依法取得著作權人的受權,并操持著作權認證手續,在取得著作權行政治理局部出具的《著作權合同登記批復》后,由運營單位向所在地省級舊事出版局申報,經省級舊事出版局審核贊同后報舊事出版總署審批。

  對未經舊事出版總署審批,私安閑中國境內提供入口網絡游戲運營效勞,或為境外網絡游戲在中國境內提供運營推行效勞的,舊事出版總署將告訴相關中央舊事出版治理局部依法予以取消,中止其運營,并告訴電信治理局部撤消其互聯網接入效勞,封閉相關網站。

  處置未經境外著作權人正當受權的入口網絡游戲運營,屬于侵權盜版舊事,國度版權局將會同電信、工商等治理局部根據《中華群眾共和國著作權法》,以及國務院《消-息網絡傳達權維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立案查處。涉嫌立功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查刑事義務。

  四、制止外商以獨資、合資、協作等方式在中國境內投資處置網絡游戲運營效勞。外商不得經過建立其他合資公-司、簽署相關協議或提供技術支撐等直接方式實踐掌握和參與境內企業的網絡游戲運停業務。也不得經過將用戶注冊、帳號治理、點卡消耗等直接導入由外商實踐掌握或具有一切權的游戲聯網、對戰平臺等方式,變相掌握和參與網絡游戲運停業務。違背規則的,舊事出版總署將會同國度相關局部依法查處,情節嚴峻者將撤消相關答應證、登記相關登記。

  五、經舊事出版總署前置審批或入口審批的網絡游戲,變卦運營單位的,須重新操持前置審批或入口審批手續,自運營單位變卦之日起至重新取得同意時期,網絡游戲應中止一切運營效勞。違者,按正當網絡出版處置。

  六、經舊事出版總署前置審批或入口審批過的網絡游戲,添加新版本、新材料片或更新形式,必需重新實行前置審批或入口審批手續。對未經舊事出版總署前置審批或入口審批,私自運營新版本、新材料片或更新形式的,舊事出版總署將撤消原前置審批或入口審批文件,告訴相關中央舊事出版治理局部依法責令其中止運營效勞,按正當網絡出版予以查處。對私自添加新版本、新材料片或更新形式,且添加或更新形式具有守法違規題目的,將從重處置,告訴電信治理局部撤消相關接入效勞,封閉網站。

  各中央舊事出版、版權、“掃黃打非”任務局部,接到本告訴后,應立刻將本告訴轉發外地各相關治理局部、企業,并在10月份,集合氣力結合組織一次對網絡游戲審批和運營效勞的片面清算任務,對守法違規題目,要依法嚴厲查處。

  舊事出版總署

  國度版權局

  全國“掃黃打非”任務小組辦公室

  二○○九年玄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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